方总作为鄞州区政协委员,在“实施意见”中提出,一、利用过剩房产,打造众创空间;二、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无息贷款;三、鼓励大中型企业内项目外包及政府采购多考虑创业型企业;四、注重高职类学生的创业素质培养。针对方总提出的以上四点,区人社局给出以下答复。
一、鄞州区出台《关于印发(鄞州区科技孵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)的通知》(鄞科[2015]47号),对经认定的众创空间及创客服务中心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扶持,推动社会各界参与“众创空间”建设。
二、112号文件中规定:“创业者首次创办实体,贷款10万元(含)以下,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,按规定免除个人担保。
三、截至5月,已组织42家企业成为“创业见习基地”,55名企业家成为“创业导师”,帮扶大学生创业者和初创企业。实行税收政策引导。为鼓励金融机构帮扶中小企业融资,我区按规定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,免征印花税;对金融机构的无息、贴息贷款合同,免征印花税。
四、在关于高职学生创业素质培养问题上,我区采取多项措施推动培训,一是丰富培训种类,为满足创业大学生需求,我区广泛展开IYB(改善你的企业)、电子商务创业、农村电商创业等各类培训,去年来,共计培训高校毕业生431人,超200%完成指标;二是开展精准培训,先后推出“青春助梦,创业同行”十校行,“青年巴菲特午餐”等活动,以丰富多彩的形式提高培训针对性。三是推动全城孵化,与在鄞高校、领军企业加强合作,最终形成以大学生(青年)创业园为核心,创业站点遍布乡镇街道、高校企业的“全称孵化”体系。